開立戶口


開戶手續

客戶在填寫帳戶開戶表 (個人/聯名帳戶)帳戶開戶表 (公司帳戶)之前,必須先詳細閱讀證券交易現金客戶協議書保証金證券買賣客戶協議書及其附件內之條款及守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客戶通告、2011年9月4日新修訂之風險披露聲明等。由於證券交易客戶協議書是對閣下具約束力之法律文件,因此客戶必須確定客戶所提供之資料均是真確無誤。如果客戶對證券交易客戶協議書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徵詢法律顧問的意見、或向監管機構或有關部門查詢。為保障客戶本身利益,客戶須親身前往本公司辦事處辦理開戶手續。客戶進行證券買賣前,應該知悉證券交收的規則、佣金、利息和其他費用的計算方法。

溫馨提示

  • 客戶須帶同下列證明文件,親臨本公司辦理開戶手續,目前尚未接受在互網上辦理開戶手續。
  • 客戶需存入足夠之現金及 / 或欲沽出之股票,始可進行買賣。

開立証券交易帳戶(個人 / 聯名帳戶)需提供以下文件

  • 己填寫及簽署的現金帳戶開戶表(個人 / 聯名帳戶)
  • 己簽署的常設授權書(只供保證金帳戶)
  • 帳戶持有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影印本
  • 最近3個月住址證明(如印有帳戶持有人姓名的水、電、煤氣及電話費單或銀行月結單等)

開立証券交易帳戶(公司帳戶)需提供以下文件

  • 己填妥及簽署的帳戶開戶表(公司帳戶)
  • 己簽署常設授權書 (只供保證金帳戶)
  • 註冊成立證書的副本
  • 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或其他公司章程性質文件的副本
  • 商業登記證的副本
  • 最近期的年報或任何可提供最新的董事及股東名單的文件
  • 各董事 / 股東 / 授權人士 / 最終實益持有人之身份證 / 護照的副本
  • 批准開立証券交易帳戶的董事會決議案副本
  • 擔保及彌償契約
  • 擔保人身份證 / 護照 / 公司註冊成立證書的副本
  • 財務結單
  • 各董事 / 股東 / 獲授權人士最近3個月住址證明
  • 倘申請人並非最終實益擁有人,則須隨附最終實益擁有人的註冊成立證書及商業登記證副本(如屬公司)或身份證 / 護照副本(如屬個人)

所有非正本文件,必須由執業律師或執業會計師核證。項目8及9可向本公司索取。客戶亦可提交該等正本文件,由本公司指定職員於本公司之辦事處內核證。